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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为民办实事 多途径解危济困
2024-07-12 16:40:1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近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为7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共3.9万元,传递浓浓的关怀,将“检察为民办实事”走深走实。

无言而真诚的牵挂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发现,被害人张某年因该事故死亡,未获得任何赔偿。经核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为夫妻关系,育有一子一女,案发时其儿女系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造成母亲死亡,父亲被判无期徒刑,姐弟俩一夜之间成为了事实孤儿,且弟弟还在上学。刚满18周岁的姐姐撑起了这个家,家中没有经济来源,生活没有保障,符合救助条件。检察官积极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两个孩子发放救助金。同时积极衔接社会救助,与相关部门启动联合救助程序,向民政部门发出联合救助函。经民政部门及时准确查验、复核、认定,2024年5月起,弟弟李某宝享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通过多方救助的方式,为这个失去双亲的家庭撑起“爱心伞”。

关爱身边的每一个“她”

与此同时,另一起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也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王某安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郭某平因该事故死亡,法院判决赔偿其父母541874元,但至今赔偿不足6000元。经核查,郭某平系普通农民,其父母年事已高,无劳动能力,且均患病,常年打针吃药,家庭收入微薄,符合救助条件,因路途遥远,其父母行动不便,检察官主动关怀、主动服务,下乡调查核实,了解情况,上门入户为老俩口发放救助金。

阳光护蕾心系儿童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奸案中,发现被害人均系未成年人,未获得任何赔偿。案件的发生给原本学习上进活泼开朗的孩子带来了生理和心理上的伤害。孩子们的父母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家中还有两个弟弟需要抚养上学。父母挣得微薄的薪水不够家庭开支。案发导致孩子不能过正常的生活,使原本困难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检察官心系未成年人成长安全,加大救助力度帮助她们,为解决资金短缺的问题,积极主动向上级检察院申请上下联动司法救助,多途径延伸帮扶救助。

今年以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落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工作要求,立足长远效果,强化内外联动,持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多元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一是深入走访调查,拓宽救助案源。积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加大普法宣传,寻找司法救助线索,扩大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社会知晓面。二是强化内外协作,提升救助效果。与司法、民政、教育、残联、乡村振兴等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通过“主动履职+精准帮扶+多元救助”将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结合,构建司法救助工作合力。三是开展联动救助,提高救助金额。对一些需较大救助资金的申请人,积极向上级检察院申请开展联动救助。四是坚持多元救助工作模式,开展经济救助、法律援助、思想疏导、心理抚慰等多方位救助。多途径延伸帮扶救助,充分发挥司法救助对涉案困难家庭的解危济困作用,将“救急救困”的司法关怀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张咪)

[编辑: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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