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协调发展之路,全力推进人民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在办理一起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影响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的案件中,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切实肩负起法律监督职能,上下一体、协同联动,以“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守护榆次生态环境。
2023年10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某村山沟内倾倒有大量疑似污染物的垃圾,该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行动,当即会同环境、公安等单位负责人赶赴现场调查,并督促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依法鉴定、处置及整改,及时移交违法犯罪线索。
2024年1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向本院行政检察部门就该案已涉嫌犯罪但尚未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情况移送监督线索,行政检察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发出了督促尽快依法出具鉴定结论、依法移送刑事案件的行政检察建议。
晋中市生态环境局榆次分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后,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积极履行监督立案职责,监督公安机关进行刑事立案。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送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进行审查逮捕、起诉工作。
刑事检察部门受理该案后,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及时发现并追捕、追诉相关犯罪嫌疑人,全面、充分地审查各组证据,并督促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力度。2024年9月,刑事检察部门对该案以污染环境罪向榆次区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该案过程中,省、市检察机关一直高度关注案件办理进程,以现场督导、接访群众等方式指导案件办理工作。经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向晋中市人民政府请示,由榆次区人民政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督促生态损害修复赔偿金追偿到位。
四大检察、三级联动,脚步不停,必有回响。榆次区人民检察院统筹推动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综合发力;省、市、区三级检察机关上下一体,共同编织起惩治犯罪、赔偿损失、修复环境的生态检察“保护网”,为保护榆次生态环境,守护人民群众生活家园贡献检察力量。
新的一年,榆次检察干警将继续锚定目标,坚定信心,积极主动地将办案职能向社会治理领域深度延伸,以点带面、以线拓面,持续为守护绿水青山、建设美丽家园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王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