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有效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促进实现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实质化,确保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及合法性,近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抢劫罪案件的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进行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录像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规定、法律性质和无正当理由反悔的法律后果,对本案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处理意见,提出的量刑建议、程序适用建议进行说明,依次听取了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意见。认真听取辩护律师希望从轻处罚的意见后,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案在审查起诉中已充分考虑了犯罪未遂、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并对左权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进行详细阐释。最后,犯罪嫌疑人表示自愿认罪认罚。随后,技术人员将该案听取意见过程形成的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刻成光盘,经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承办检察官三方确认后,以“一案一光盘”形式进行固定封存。
推行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让认罪认罚案件办理更加透明、规范,有效防止了听取意见不规范、走形式等问题。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规定》,左权检察院将不断细化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流程,让“镜头”记录公正,推动认罪认罚工作高质高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