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晋中市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牛勇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牛勇钢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不守政治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对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将任职单位视为私人领地,带头大搞贪腐,严重污染单位政治生态,造成不良政治影响,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和消费卡,违规发放津补贴;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筹劳,损害群众利益;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道德败坏;在征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法套取国家征收补偿资金;毫无敬畏,把手中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伙同他人肆无忌惮侵吞国家征收补偿资金,数额特别巨大;挪用国家征收补偿资金进行营利活动;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拆迁业务承揽、征收补偿等方面谋利,并索取、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擅权妄为,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牛勇钢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受贿和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牛勇钢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