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始终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统筹推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各项工作,让人民放心、暖心,现通告如下:
一、动态调整“三区”
从2022年4月18日21时起,对榆次区、太谷区“三区”范围进行调整,调整后范围如下:
(一)榆次区“三区”划分:
封控区(12个):北砖井村丽子菜店、南砖井大队村医务室、龙城半岛小区北门小冯菜店、家味小厨饭店、龙城半岛小区西区二号楼、龙城生活馆、吕梁葱花烙饼饭店、张庆乡王家堡锡安电器销售中心(榆次区锡安电气销售中心公司)、东阳镇北席村、修文镇西胡乔村、榆次区韵达快递三个分拣中心、榆次区韵达快递三个分拣中心涉及的所有站点。
管控区(20个):南六堡村,张庆乡王家堡村、红马营村、王郝村、郝村,浅水湾洗浴,高校新校区,东阳镇逯村、开白村、王寨村、车辋村、西范村、南庄村、要村、庞志村,修文镇王都村、陈胡村、述巴村、南疃村、胡乔营村。
防范区(3个):东阳镇、修文镇、张庆乡三个乡镇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二)太谷区“三区”划分:
封控区(5个):张家庄村、北郭村晋佳超市、北郭村韩宝兰小吃、北郭小学、北郭村幼儿园。
管控区(5个):东怀远村、南郭村、北郭村、冯家堡村、白村。
防范区(1个):乌马河以北原水秀乡行政范围内封控区、管控区以外区域。
(三)驻市高校均划为管控区。
二、严格“三区”管控
(一)封控区:严格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健康监测。
(二)管控区: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防范区内公共交通暂停运营;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人员数量,从严落实预约、错峰、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等措施;各类餐饮机构禁止堂食,只提供外卖服务;高校封闭管理,中小学校实行线上教学,幼儿园、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暂停服务;医院、药店等场所正常开放。
(四)“三区”管控和服务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做好辖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情感抚慰和心理疏导工作,注重解决残疾人、独居老人等人群的特殊需求。
(五)“三区”之外的其他区域,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健身房、体育场馆、桑拿、按摩、足疗、水疗、澡堂、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迪吧、 KTV 、剧本杀、密室逃脱等非生活必需的密闭公共场所继续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从严落实预约错峰、测温、扫(验)码、戴口罩等措施。高校封闭管理,中小学实行线上教学,幼儿园、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
三、实行有序流动
(一)市域外人员。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实施“14+7”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14+7”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内有病例报告但尚未调整风险等级所在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实施“7+5”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14天内有涉疫地市其他无病例报告县(直辖市的街道、乡镇)旅居史者,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纳入社区管理,在完成第一落点核酸检测后72小时内再做2次核酸检测。
(二)市域内人员和货运车辆。榆次区、太谷区划分的“三区”以外和其他县(区、市)的人员、货运车辆正常有序流动。榆次区、太谷区划分的“三区”内人员严格落实人员非必要不出区,非必要不跨区流动防控措施。
四、严格高校管理
在严格落实高校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础上,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学生就业需求,对需轮岗的教职员工和外出应聘就业的学生,由高校统一提出申请,解除黄码后可正常离校。从市域外返回的师生员工根据其来源地按照有关防控政策实施分类管理,其中涉及来自太原校区的轮岗教职员工由高校落实“7+5”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之后,“点对点”返校。
五、有序复工复产
榆次区、太谷区需复工复产的企业,要向主管部门申请,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经主管部门验收后,迅速复工复产。
六、坚持常态化防控
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扩散依然是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生产经营主体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正确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公众要持续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三件套”。遵守预约、限流规定,配合公共场所测温、验码、戴口罩疫情防控“三要素”。接收邮件和快递时,落实先做防护再接收、消毒静置再使用、拆完邮件要洗手、包装处置要规范、异常情况早报告“五要求”。
上述各类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请公众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
晋中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