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近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跟进监督落实,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门干警实地到桐峪镇某村,对所涉新建冷库项目逐项对比核查,查看整改效果,属地镇政府、村委会、施工单位代表参加现场核查。
此新建冷库项目为左权县2021年度使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扶贫项目,项目涉及金额55万余元,于2021年底竣工并完成结算审核,工程款由财政支付部分已全部支付。2022年4月,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国有财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中发现,该项目在进行结算审核未“以实结算”,存在部分建筑构配件“以无代有”,部分建筑材料“以次充好”情形。在核实施工设计图纸、工程变更签证单、结算审核报告、询问相关人员的基础上,左权县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审查并向属地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2022年6月,该镇政府对左权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书面回复,对整改情况进行了说明。
为进一步保证案件质效,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依照《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的规定进行现场跟进监督落实,经实地核查,此工程中未做外墙抹灰、未做散水等情况已进行整改,其余无法修缮但亦未以实结算的部分工程均重新进行结算审核,重新结算审核价较第一次结算审核价核减金额将退回县财政。
保护国有财产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将切实担负起此项神圣的职责使命,将涉农资金的使用监管作为国有财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重要内容,主动担当作为,敢于向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亮剑”,当好“国有财产”的守护人,做国家利益的坚定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