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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发挥“头雁效应”
2022-06-09 10:57:03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6月8日,随着庄严的法槌敲响,由灵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涉嫌介绍贿赂案在灵石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等人出庭支持公诉,灵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永庆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

审查起诉阶段,陈林作为案件承办人,认真审查案件卷宗材料,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坚持节省诉讼资源司法理念,采取同步补强证据没有适用退回补充侦查程序,降低了案件比,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优化了案件质量,并对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庭审中,公诉人就案件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就案件的事实、证据、社会危害性等方面发表了公诉意见并进行释法说理,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

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是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院领导一线带头办案的重要体现,为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贯彻落实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强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发挥“头雁效应”,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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