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办案质效,根据省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安排,8月8日至12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活动。
本次评查采用基层检察院交叉互评、省检察院抽查方式,对全市检察机关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所办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全面评查。8月11日至8月12日,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黄玉洪、牛玲玲,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梁柱等人组成案件评查组,深入寿阳县检察院、榆社县检察院进行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
案件评查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以审查卷宗材料和实地察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线索调取是否规范、办案程序是否合法、文书制作和使用是否规范、印证材料是否齐备、行政机关的回复情况、案卷装订以及整改实效等方面,对两院办理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评析,并邀请2名人民监督员跟进监督,对办案效果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案件评查组对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反馈,对寿阳县检察院、榆社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对案件卷宗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要求抓好案件质量,把好案件质量“生命线”,持续跟进监督,促使侵害公益问题彻底整改。两个基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评查组开展督导检查和案件评查活动,既是压力也是动力,将认真对照评查意见,逐一落实改进措施,及时查缺补漏,以查促改,立查立改,全面提升办案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将以“质量建设年”为契机,以省检察院开展的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为抓手,坚持认真整改、总结提升,确保每一份案件卷宗的完整、规范、统一,全面提升公益诉讼案件质量,推动检察履职能力再上新台阶。(潘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