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检五年,见证了青葱岁月的无知到而立之年的成长;从检五年,见证了“纸上谈兵”的理论知识到“躬行实践”的相融相合;从检五年,见证了新时代检察事业日新月异的发展。
迈入寿阳县人民检察院,王珏心中怀揣着梦想和誓言。在党旗下庄严宣誓:“随时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她是这样想的,更是这样做的。
记得,她第一次辅助办理的盗窃案,薄薄的两本卷宗翻看了一个星期不止,时至今日,卷宗中的盗窃数额、盗窃次数、盗窃地点、盗窃后赃款去向,都还记得很清楚。记得,她协助开展的第一次工会活动,繁杂冗长不断投递的作品弄得她手忙脚乱,只能用“白+黑”不休整的方式将39幅绘画作品、105幅摄影作品、91幅书法作品逐幅辨别、逐册核实。记得,她第一次作为代表被选上演讲台,台上“强敌”众多,台下诸多期盼,激动与胆怯并存,强装镇定,一步步迈向舞台亮相:“大家好,我是寿阳县人民检察院——王珏”。迈入新征程,无数“第一次”依靠着心中的信念勇毅前行。
今日,她已经成长为一名优秀的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担任了部门副主任。这个过程中有磨砺、有苦楚,但更多的是蜕变和成长,汗水与泪水交织,困苦与明亮糅合。
“以百姓心为心”。她的青春,是举起右拳,立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以百姓心为心”。在检察工作中,如何理解为民、怎样体现为民是每一名检察干警都应该思考的问题。2021年底,她受理了一起在校大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对该案审查期间,了解到该名在校大学生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审查起诉期间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因此,本着温情执法、教育挽救的原则,通过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听证会议、检委会会议,对其适用了从轻从宽法律政策。案件办理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送来了锦旗。此案的办理,真正画出了案件办理过程的“圆”,化解了案件当事人的“怨”,消除了对立面,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司法有深度、办案有温度的良好效果。
“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她的青春,是褪去青涩,拥抱“检察蓝”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作为一名基层检察干警,她理解的“道”是规矩和意识,“公”是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是每一名检察干警必须坚守的原则和终身不懈的追求。
2021年,一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将厚厚一摞卷宗摆在她的面前,《提请批准逮捕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写了满满两页。审查逮捕期间,犯罪嫌疑人拒不认罪。面对此种情况,她所在的办案团队从细微处出发,一起核实现有证据。经过审查,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批准逮捕,并在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后给公安机关出具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方向。经过重新侦查取证,公安机关再次提请批准逮捕。一审庭审结束后,犯罪嫌疑人未再上诉。这起案件的审结,让她对“公”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公”不光是指控犯罪时的铿锵有力,也是根据现有减轻、从轻情节认定犯罪嫌疑人罪轻时的刚柔并济,更是依据法律法规、证据材料审结无罪时的责任担当。
“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她的青春,是从案卷到庭审,从案件比到认罪认罚的“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于她而言,创新不仅包含办案理念的更新,还包含办案方式的改变。尤其是一些案情简单、情节轻微的案件,办案方式发生了突破性的改变。在案件比、速裁程序适用率等多项指标指引下,对于这些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的比例不断提高。2021年度办理的“涉两卡”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5%,速裁程度适用率达35%,“一制度”“一程序”的适用,顺应了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简化了司法程序,真正体现了“速”字当头、快审快结,实现了司法公正与效率的双赢,积极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
“无我”是不计得失、不谋私利,是鞠躬尽瘁、无私奉献;是夙夜在公、勤勉工作,是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她深知,在“无我”和“为民”的征程上,做得远远不够。“请党放心,强检有我!”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了检察事业新的使命,作为检察一员,她已做好准备,踔厉奋发、笃行不怠,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勇担检察之责,努力在赶考路上书写检察工作新答卷。(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