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爱同行 护苗成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陪伴孩子度过一个安全、有益的假期,8月18日下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妇联共同举办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平遥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未检工作负责人王利梅,县妇联主席霍睿娟、副主席范丽变,县教育局妇委会主任王清梅,县心理卫生协会理事长刘丽琴,未检团队成员以及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共计40余人参加。
刘丽琴以“我的孩子怎么了”为主题,开启了此次讲座的第一讲。她以青春期孩子在生理、心理、情感等方面的变化为引入点,强调了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给在座的各位家长敲响警钟、指点迷津。
随后,王清梅围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背景和家庭责任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讲解,以鲜活的事例引导家长反思自身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家长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沟通,改善家庭教育方式方法。
王利梅对妇联的参与和对检察工作的支持表示真诚感谢,她指出,家庭教育不再是父母关上门的私事,是“家事”,更是“国事”,检察机关愿意协同更多的社会力量积极开展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做好做实督促监护的“后半篇文章”。
三个小时的讲座,内容充实,反响热烈,让在座的每一位家长都深刻认识到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讲座结束后,家长们纷纷表示感谢,并分享了孩子近期的变化。家长们质朴的语言、孩子们积极向上的成长,无不反映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显著成效。
近年来,平遥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联合成立“护蕾”家庭关爱中心,建立健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衔接机制,制发“督促监护令”20余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30余场,助力30余个家庭修复亲情关系。近期,平遥检察院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上进行了经验交流,该项工作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
下一步,平遥检察院将持续加强联动协作,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引导监护人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做好孩子成长的引路人和权益的守护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发展,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