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谷区关于实行全区临时静态管理的通告
第80号
2022年10月3日晚,太谷区发现一例初筛阳性病例。经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研判,确定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根据当前疫情形势,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传播,经专家组研判,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全区实行临时静态管理。
一、临时静态管理时间:从10月4日8时起实行临时静态管理。期间全区保持静默状态,非必要不外出,原则上必须居家。全区立即启动全员核酸检测,重点人员实行原有管控措施。临时静态管理解除时间根据疫情形势另行通知。
二、实行交通管控,火车站、动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限制人员流动,实行交通管控。全区除保供、保产、保稳、防疫车辆外,不符合规定的社会车辆不运行、不流动。
三、除保供超市、保供药店和医疗机构等场所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线下营业。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社会组织不举办聚集性活动。
四、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等停止线下教学。各类学校在临时静态管理解除前不得开学。养老机构实行封闭式管理,非必要不探视。区域内所有在建项目工地,实行封闭管理,闭环运行。
五、各类诊所、药店暂停“一退两抗”销售。发现有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六、群众非必要不离谷,来谷游客在所居住酒店、宾馆、客栈、民宿就地静默,按照规定接受核酸检测和执行相关防疫政策。
七、在区域管控范围内的在职党员要亮明身份,就地主动投入疫情防控工作,服务社区救治转运、核酸采样宣传发动、生活物资保障、社区服务保障、政策宣传、情绪安抚、心理疏导、秩序维护等工作。
八、全区以村(社区)为单位,统筹设立核酸检测采样点,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开展全员核酸检测。请广大居民群众积极配合,听从所在乡镇(城区)、村(社区)的安排前往采样点,按工作人员指引完成采样工作。检测时,请携带身份证,主动出示“采样码”,采集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2米以上间隔,不交谈,不聚集。
九、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漏报、迟报。
十、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全区生活物资储备充足,请广大居民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拒不配合、扰乱秩序、造谣生事以及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晋中市太谷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