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关于公布7—9例核酸检测结果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现将平遥县核酸检测中新发现的7—9例初筛阳性人员初步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阳性感染者7:系阳性感染者6的妻子,现住平遥县卜宜乡南石渠村新建路。
11月1日至7日
均居家未外出。
阳性感染者8:系阳性感染者6的女儿,卜宜乡军寨村晓明饭店员工,现住平遥县卜宜乡军寨小区。
11月1日
7:10左右驾车将常某静、梁某森、张某鑫、武某娇送至卜宜汽车站;
9:30左右驾车前往二鑫汽服换车灯;
10:30左右返回家中;
12:00左右前往晓明饭店工作;
14:30左右返回家中;
19:10左右驾车前往卜宜汽车站接常某静、梁某森、张某鑫、武某娇,驾车返回家后未外出。
11月2日
7:10左右将常某静、梁某森、张某鑫、武某娇送至卜宜汽车站;
7:40左右前往卜宜乡南石渠阳性感染者6家中;
8:40左右驾车前往卜宜公路站安平菜店;
8:50左右前往国大药店买药,随后回家;
12:00左右前往晓明饭店工作;
14:30左右返回家中;
19:30左右驾车前往卜宜汽车站接常某静、梁某森、张某鑫、武某娇,驾车返回家后未外出。
11月3日
7:10左右将常某静、梁某森、张某鑫、武某娇送至卜宜汽车站;
7:40左右前往卜宜乡南石渠阳性感染者6家中;
10:10左右前往卜宜乡三财水产店;
10:30左右返回家中;
12:00左右前往晓明饭店工作;
14:30左右返回家中;
18:00左右前往晓明饭店工作;
19:30左右驾车前往卜宜汽车站接常某静、梁某森、张某鑫、武某娇,驾车返回家后未外出。
11月4日
7:10左右将常某静、梁某森、张某鑫、武某娇送至卜宜汽车站;
7:40左右前往卜宜乡南石渠阳性感染者6家中;
10:00左右返回家中;
12:00左右前往晓明饭店工作;
14:30左右返回家中;
17:00前往有志商店购物;
17:30左右前往晓明饭店工作;
20:00左右回家后未外出。
11月5日
9:00左右前往闫某芳家中;
9:30左右前往村委会进行核酸检测,随后回家;
12:00左右前往晓明饭店工作;
14:00左右返回家中;
15:00左右前往晓明饭店工作;
17:30前往卜宜乡南石渠阳性感染者6家中;
19:00左右回家后未外出。
11月6日
9:30左右驾车前往乐派影视基地;
10:00左右前往百川聚农贸市场,期间前往涛涛批发部、昆仑蔬菜批发部、振东地摊、宝子蔬菜店;
11:00左右前往卜宜乡信用社;
12:00左右返回家中;
21:00左右前往村委会进行核酸检测,随后回家未外出。
11月7日
17:00左右在村委会进行核酸检测,随后回家未外出。
阳性感染者9:家住南石渠村向阳街。
10月31日至11月4日
均居家未外出。
11月5日
10:00左右和闫某梅、梁某玲和师某志前往南石渠村田地;
11:00左右返回家中。
11月6日
18:00左右前往南石渠卫生所找村医师某忠看病拿药,随后回家;
21:00左右在南石渠村委会进行核酸检测,随后回家未外出。
11月7日
17:00左右在南石渠村委会进行核酸检测,随后回家未外出。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在以上风险时间段到过相关重点区域和场所的人员,请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单位、入住酒店或属地疫情防控办报备,主动配合落实隔离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个人行程、不按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引起传染病传播或传播风险,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平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