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近年来,旅馆业在经济、旅游和商展会等产业的带动下蓬勃发展,灵石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网约型宾馆”因其便捷性、隐私性而备受广大年轻人青睐,但也因其监管有别于传统业态而出现诸多管理“真空”,极易引发公共安全隐患,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是净化辖区治安的主要内容。
据调查,“网约型宾馆”多散布在居民小区、公寓楼内,成民宿、客栈等形式出现,此类网约房(民宿)均通过网上APP平台下单,因监管不到位甚至真空,一些民宿存在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即在网络平台提供服务、未落实入住登记制度、未落实定期报送制度等情形,致使旅客个人隐私及人身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为创造一个安居的良好县城环境,为居民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建议从以下方面强化监管: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民宿多发的未按规定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未向公安机关定期报送旅客登记簿等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加强与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针对旅馆业,尤其是“网约型宾馆”违法经营开展专项活动,大力整治“网约型宾馆”违规经营乱象,从源头助力规范经营,为辖区营造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