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一寸山河一寸血”, 逝去的英烈值得人们永远崇敬和怀念 。烈士纪念设施,是安葬、缅怀、褒扬革命先烈的重要场所,是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左权县人民检察院针对烈士纪念设施存在的风化破损、坍塌损坏、环境荒芜等情形进行监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修缮,以检察履职守护英烈身后事,以“检察蓝”守护“英烈红”。
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位于左权县辽阳独兰凹村、桐峪镇壑岩村的抗战烈士纪念碑碑体风化破损、字迹模糊、位置偏僻、周围环境荒芜、杂草丛生,桐峪镇隘口村革命烈士公墓外墙因水毁坍塌,上述情形破坏了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净的环境和氛围,同时也不便于人民群众对烈士的纪念瞻仰,影响了烈士纪念设施革命传统教育功能的发挥。
针对上述情形,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与左权县退役军人保障部门就整改措施进行磋商,督促其进行修缮保护。该部门积极申请修缮资金,并按照“墓体坚实牢固、碑文字迹清晰、主体建筑保护完好、周边环境清洁肃穆、配套设施便捷有效”的标准对上述烈士纪念设施完成修缮。目前,两处烈士纪念碑已重新拓印安装,并将其从荒坡迁至便于管护的地带,对周边场地进行硬化,桐峪镇革命烈士公墓外墙已修葺完成。同时为提高管护水平,县退役军人保障部门分别与烈士纪念设施所在地的村委签订管护协议,确定管护责任书,实现长效管理。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为国捐躯的每一位革命英烈不能被遗忘。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保护力度,以检察之力捍卫英烈荣光,为营造尊崇英烈、捍卫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社会氛围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