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和顺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到以真实案例为蓝本的主题微课《案卷里的阳光》在省检察系统评比中荣获一等奖,再到普法教育宣传片《新·愿》获得山西省政法委的肯定并在微博上转发……
2022年,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不断创新未成年人保护理念,持续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质量建设年”为抓手,以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质效为目标,能动履职,砥砺前行,全方位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
执法办案,筑牢保护“防火墙”
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未检工作从引导涉案未成年人迷途知返着手,从帮助未成年被害人走出困境发力,做优、做实未成年人全面保护工作。一方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最大限度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如,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孙某某等4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对兰某某等6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后经考察合格作出不起诉处理。同时,严格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通过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调查56人次,开展观护帮教、跟踪帮教263人次,制发督促监护令8份,依法封存未成年人犯罪记录6件。另一方面,更加注重未成年被害人权益保护。依托“一站式”取证救助平台,向3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万余元,会同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综合落实心理疏导、身体康复、家庭教育指导、生活安置、复学就业等多元救助23余人次,帮助未成年被害人重新拥抱阳光、重享快乐生活。
强化保护,推出检察“组合拳”
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引领,综合运用“四大检察”职能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以控辍保学为切入点,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契机,在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过程中,综合采取下发《督促监护令》、制发《检察建议书》、依法支持起诉等手段,在着力压实监护人监护职责,督促县教育局、县某小学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帮助辍学儿童刘某某重返校园。聚焦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办案质效。通过舆情反馈、群众信访、办案发现等途径,多方收集摸排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线索,着力办实、办好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同时,监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对县域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为校园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保驾护航。深化社区矫正监督,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理念,主动与司法行政机关对接,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摸底调查和动态掌握,逐人建档,定期检查,监督司法行政机关规范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携手联动,共画最大“同心圆”
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协同各方力量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刚性,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就在校学生犯罪、适龄儿童辍学、校园欺凌、剧本杀等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持续跟进监督,加强跟踪沟通,努力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环境。着力推行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将潜在“大灰狼”清出校园。联合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妇联、文旅局、体育局、卫健委、民政局、科协、义兴镇派出所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工作,从源头上斩断伸向孩子的黑手。着力构建社会保护体系,增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合力。为确保长效常治,和顺县人民检察院与县公安局、法院、司法局、教科局、民政局、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职能单位共同签署《和顺县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构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体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同时,从健全“控辍保学”联动机制入手,联合县教育主管部门于开学季做好控辍保学数据核查工作,全面摸排返校返学学生底数,建档造册,做好台账,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早采取措施办法,杜绝新辍学少年儿童问题发生。
深挖细琢,打造工作新亮点
一年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承“矫正心灵、重育希望、护航成长”工作理念,依托地方特色,依法能动履职,竭力做精、做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法治领航、德治导航、机制护航”为主要内容,精心打造“青和”未检工作品牌。这一特色品牌既寓意青青禾苗充满活力、朝气,营造出与未成年人平等、亲和、互信的关系氛围,也突出了和顺县和谐、和美、和顺的地域文化,及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和而求是,和而有为”的检察理念。以“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为办案方针,创新开展特色帮教工作。积极探索对罪错未成年人的社会化、多元化帮教,联合团县委、县红十字会、县南城社区、蓝天救援队等部门,组织涉罪未成年人学习急救知识,提高助人能力。今年下半年,和顺县人民检察院“马某甲等人特色帮教案例”被入选晋中市未成年保护典型案例。
下一步,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对标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质效,以更优检察履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