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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于7月1日起施行
2023-04-11 09:36:53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李炳仪)4月10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根元对《条例》的立法必要性、指导思想、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作了简要介绍。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王双寿主持。

《条例》是晋中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寿阳县代表团1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法规议案,也是晋中市第一部由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的项目。《条例》于2023年2月14日经晋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4月1日经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省力等优势,逐步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是,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和充电等方面都存在问题和短板,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对电动自行车的全链条管理予以规范。

《条例》内容主要包括电动自行车的销售、注册登记、通行安全、停放充电和法律责任等。《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明确了适用范围及调整对象;把握职责定位,理顺了各级主体监管职责;加强源头管控,规范了电动自行车的销售管理;坚持为民理念,健全了电动自行车管理依法登记制度;强化安全理念,严格了通行安全要求;注重可操作性,细化了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规定;严格依法管理,依法创设了驾驶人骑行电动自行车时未佩戴安全头盔、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条例》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等国务院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下一步,晋中市将以普法宣传为抓手,扩大《条例》的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通过多举措、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地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系列交通安全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为《条例》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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