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晋中市委批准,晋中市纪委监委对榆次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成建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成建忠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正确履行职责;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竣工验收、立项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成建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成建忠开除党籍处分;由晋中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晋中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