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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有所呼 我有所应——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接待窗口“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昔检枫桥之家”团队炼成记
2024-01-26 10:45: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感谢检察官耐心倾听我的心声,解开我多年的心结,儿子已经不在了,我会好好生活下去……”近日,昔阳县王某和家中刚刚结束了一场上门公开听证,王某和当场签署“息诉罢访承诺书”,并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

这是一起长达15年的信访积案。昔阳县人民检察院“昔检枫桥之家”团队以“说理到位、释法到位、教育到位、帮扶到位”的接访工作法,延伸司法人文关怀,解民忧、办实事,实现了应救尽救、能济快济。据统计,2020年至今,该院共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74件,救助人次74人,发放救助金43.49万元,切实为群众解难题,推动“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焕发新的生机活力。

刑事和解了“心结”解“法结”

互为邻里的两位村民,因一时冲动引发刑事案件。“昔检枫桥之家”团队多次到村入户,了解到被不起诉人王某慧系癫痫患者,一时冲动致被害人轻伤,生活困难又无固定收入,还要照顾90岁的奶奶;被害人李某刚则是一位精神病患者,长期依靠弟弟接济照料。

“此类轻微刑事案件多因家庭、邻里、亲朋纠纷等引发,虽是群众身边的‘小事’,但对当事人来说却是‘天大的事’,如果简单地‘捕’‘诉’了之,极易引发双方矛盾升级。”承办检察官介绍道,他们积极促成被不起诉人与被害人及其家属刑事和解,并为被告人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3万元。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和司法救助决定既化解了矛盾,又传递了法律的善意和温度。

以轻微刑事案件为切入点,尝试开展刑事和解工作,是昔阳县人民检察院把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诉前”的一个创新之举。工作中,该院出台《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犯罪案件适用酌定不起诉工作指引》,将化解矛盾贯彻情节轻微刑事案件办案始终。同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方针,最大限度定分止争,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借助“外脑”参与释法析理

张某兰是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因不服一审生效判决向该院提起申诉。“昔检枫桥之家”团队调阅原始案卷,向原案公诉人、审判人员了解案件办理审结情况后,邀请律师参与听证,让张某兰零距离、面对面表达诉求。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申诉人张某兰释法说理,引导其客观看待案件事实,正确理解法律适用。经过律师的耐心解答,张某兰终于消除对检察机关不信任的抵触心理,并认可刑事申诉复查结果。

之后,律师针对案件赔偿款执行情况提出新建议,“昔检枫桥之家”团队及时与法院沟通改变执行方案,落实赔偿款,最终使该案得到公正处理,实现息诉罢访。

让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是“昔检枫桥之家”团队借助“外脑”化解矛盾的新举措。2022年,该院立足太原理工大学驻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博士工作室,积极探索检察公开听证规范化建设,让检察听证成为践行“枫桥经验”为民办实事的一块主阵地。该院联合县公安局、县法院、县司法局制定了《昔阳县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办法(试行)》。在此基础上,该院联合多方力量,打出“组合拳”,做好息诉罢访的“后半篇文章”。

在办理一起长达7年的土地权属纠纷案件中,该院通过“穿透式”监督,办案检察官多次“面对面”释法说理,使年近七旬的李某林在儿子的搀扶下自愿在撤回监督申请书上签了字。案件办结后,市、县两级检察院就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问题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并用公开送达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履职,促成多元化解纠纷合力。该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情

“昔检枫桥之家”团队针对不同的救助对象、救助需求,深化救助领域,不断探索司法救助新模式,把检察机关“独角戏”变成多方合力“大合唱”。

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这样一起案件:2020年9月,光某飞交通肇事一案致两人死亡和多人重伤,被害人家属分布在四川省广元市和陕西省丹凤县的偏远乡村。考虑到光某飞家庭不能及时负担被害人损失及医疗费用,且死亡及重伤的被害人均是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家庭生活极为困难等情况,该院遂决定启动国家司法救助,并向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呈报案情,提请同步开展联合救助工作。最终,检察官克服重重困难,将司法救助金全部及时足额送到被害者及其家属手中。

为进一步构建范围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该院不断加强与民政、人社、工会、妇联、教育等部门协调合作,最大程度为困难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

2021年6月,昔阳县人民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办理一起猥亵儿童案件,通过召开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妇联、共青团、教育局工作人员的相关意见,最终对李某芬(系未成年人母亲)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办案过程中,当发现被害人赵某琴对其母亲产生了内疚、自责等负面心理后,“昔检枫桥之家”团队一方面运用“一站式”办案机制对被害人开展询问、心理疏导,对李某芬进行教育劝诫、亲职教育;另一方面,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为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4万元,并协调赵某琴所在学校减免其相关费用。之后,检察官还对赵某琴进行定期回访,掌握其思想动态,提供生活帮扶,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优先、全面保护原则。

无论是刑事和解还是司法救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的基层社会治理中焕发出蓬勃的生命力。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将发挥“昔检枫桥之家”团队作用,将“温暖控申”的汩汩暖流传达给每一位当事人,充分履职,能动履职,助推每一起案件都案结事结心结。(贾娜 荆鑫 刘俊霞)

[编辑:李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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