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法治安全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明辨是非善恶,预防和杜绝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3月26日上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实验小学法治副校长米福丽走进实验小学,利用课间操时间为全校师生讲授了一堂主题为“预防校园欺凌,创建和谐校园”的法治教育课。
宣讲中,米福丽针对性讲授了刑法规定的各个年龄段实施不同的行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尤其重点讲述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的立法背景,并结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告诫同学们未成年人的世界不是法外之地,号召同学们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宣讲中,米福丽还结合办理的案例深入浅出地让同学们明白校园欺凌的危害,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两败俱伤,代价惨重,告诫同学们不要用自己美好的人生去试探法律的底线,引导同学们不断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倡导同学们不做沉默的受害者、不做傲视的欺凌者、不做冷眼的旁观者。
宣讲结束后,同学们在国旗下进行了抵制校园欺凌的宣誓。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下一步,平遥检察院将持续深化检校合作,探索多种形式的法治进校园,以听得懂、学得会、能感受的方式守护“少年的你”!(米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