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5月11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林主持会议并讲话,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办公室主任吴晋和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彦玺列席会议。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郭锐传达学习了3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等内容;党组成员、检察长助理褚孝林传达学习了《求是》杂志《必须坚持人民至上》重要文章精神;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赵进忠传达学习了最高检《关于准确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司法活动及扎实开展记录报告甄别核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郭少杰传达学习了《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纪学习教育主题文章《把握严的基调,增强纪律定力,在系统学悟<条例>中深化党的纪律建设》;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赵明辉传达学习了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开展集中整治相关文件、会议精神;第三检察部主任王彦玺传达学习了《民法典》中有关企业、法人的相关规定,并进行了深入解读。
会议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我们需要从《民法典》中“抓药开方”,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稳定预期、提振信心,落实《民法典》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落实《民法典》对平等保护的要求,用法治构建稳定预期,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力量源泉充分涌流;促进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民法典》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推进法治政治建设,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为各类经营主体创造广阔的发展空间;实施好《民法典》,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要通过普法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厉行法治、正能量充沛的浓厚氛围,带动法治精神更加深入人心,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对于司法机关而言,一方面要让企业家学会依靠法治解决发展问题,将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为企业长远发展考虑;另一方面,遇到纠纷,产生争议,要鼓励企业学会拿起法律武器,靠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在必要时及时寻求司法援助。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借助政策的春风,更要加强自身合规建设,无论是企业主还是普通员工,都要增强法治意识,充分认识依法治企的重要性,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筑牢法治基石,让企业风清气正、行稳致远。
会议要求,要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充分认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作为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环节,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围绕记录报告系统修订完善情况,做好填报和甄别、核查工作;要通过持续狠抓“三个规定”落实,规范执法司法活动,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重点环节,严防司法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