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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普法|绿色清明 晋中检察与您同行
2021-04-04 10:35:07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今年以来,晋中市昔阳县、左权县与河北武安市交界处,相继发生森林火灾;云南曲靖,一根烟头引发熊熊山火;宁夏固原,上坟引火两名救火员殉职……过失引发火灾,追究刑事责任;火灾严重损害森林资源,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教训惨痛,触目惊心!

清明期间,气温回升,干燥多风,是森林火灾高发时节,春耕农事用火、焚烧祭祀活动等明显增加,防火形势严峻,刻不容缓!

又是一年清明时,晋中检察来普法,平安共建你我他。

案例一:清明上坟引火灾被追刑责悔不该

2019年清明节,昔阳县某村村民王某某和其兄王某甲、其弟王某乙在自家坟地上坟,兄弟三人清理坟地之际,用打火机点燃了纸钱,不慎将附近杂草与树木引燃,导致大量树木烧毁。经有关单位现场勘验认定,过火油松和青苗地面积为3.96公顷。2020年5月12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王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案例二:上坟引火灾 毁林被判刑

2017年11月,榆次区某村村民王某某到果木园内上坟时点燃纸质金元宝,并将没有气的打火机遗留在现场,引起火灾,火势蔓延,损毁园林油松树约231000棵,经榆次区价格认定中心认定被烧毁油松损失为人民币808500。王某某在案发时被评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2020年3月,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王某某涉嫌失火罪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被告人王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案例三:修墓放炮燃荒草 引发火灾陷囹圄

2020年3月17日,在榆社县某村,被告人杨某某为其岳父修建墓穴,放“双响炮”时不慎将荒草引燃,因风大,火势迅速蔓延至周围山上,引发森林火灾。经调查评估认定:榆社县3.17森林火灾总过火面积为50594.7亩(折合3372.9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9444.8亩(折合629.65公顷),受害林木蓄积量为40917.94立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69.87万元。依据《森林防火条例》面积划分标准,榆社县“3.17”森林火灾类型为重大森林火灾。此案由榆社县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向榆社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杨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检察官说法

以上三名被告人均因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失火罪。森林防火关系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案例带给大家深刻的警醒,莫让祭扫成灾难,警钟长鸣防未“燃”。

梨花风起正清明。在此,倡议广大群众,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提高法律意识、防火意识,自觉移风易俗,文明节俭祭扫。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用实际行动,保护绿水青山,共建美丽家园。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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