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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为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加上“安全锁”
2022-04-20 09:59:2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面对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加强监管场所检察监督,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4月12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与平遥检察院驻平遥县看守所检察室干警一行,在平遥检察院与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和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东祥等公安局领导,就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会谈,并与平遥县看守所所内干警召开远程视频会议。

会上,看守所所长张星星就县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汇报,介绍了当前看守所在押人员数量及管理等基本情况,和封闭管理后采取的各项疫情防控举措。

郝瑞冬对处于封闭管理中的平遥县看守所干警表示慰问,希望在所干警能够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克服困难、积极工作,确保看守所正常运行。

郝瑞冬指出,当前国内多地出现疫情,疫情防控态势仍然十分严峻,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山西省检察院、晋中市检察院先后多次就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出台文件,要求绷紧监管场所疫情防控这根弦,确保监管场所零感染,实现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监管场所正常运行。看守所要根据所内实际情况,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入所物品均经过严格消毒处理,从源头杜绝感染源进入,提高所内人员核酸样本采集能力,保证核酸检测结果可靠,增加所内日常消毒次数,扩大消毒范围,实现所内日常消毒无死角。

郝瑞冬强调,当前县看守所处于封闭运行状态,所内干警要认真履职,保证所内在押人员日常饮食及健康管理,对于重点人员要加强监管,保证在所人员正常接受问询及开庭,确保不发生监管场所事故。

郝瑞冬指出,驻平遥县看守所检察室干警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探索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看守所封闭管理情况下的监所检察新方式,通过定期与看守所公安干警召开远程视频会议,查看看守所内部视频监控,与看守所在押人员进行视频谈话等形式,了解、掌握看守所内部情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实现法律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为看守所正常运行提供检察支撑。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贾东祥要求县看守所民警积极主动配合县检察院工作,及时与驻所检察干警进行沟通,共同维护看守所运行良好状态。

会上,平遥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共同研讨并签署了《关于看守所疫情防控期间沟通协调机制及风险预案》,确定双方信息联络人,设立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在押人员动态变化、监管执法实时情况三个信息台账,确定每日定时进行信息交流,实现应急状态下远程检察监督新模式。

在下一步工作中,平遥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干警也会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积极探索法律监督新模式、新路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效能,以监督促提升,积极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共同维护看守所监管安全。

[编辑: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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