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陈月英)近日,经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由第一检察部牵头,昔阳检察院出台了《昔阳县人民检察院非羁押人员佩戴电子手环实施办法》,并邀请联通公司技术人员对电子手环佩戴、拆卸、日常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这标志着今后昔阳检察院将针对非羁押诉讼犯罪嫌疑人,通过佩戴电子手环,开启了“云”监管。这也是晋中市首家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探索运用大数据电子监控手段的积极尝试。
“云”监管,即使用电子定位手环在刑事诉讼期间对非羁押诉讼人员进行动态监督管理。该电子手环是一种智能定位手环,具备实时定位、人机分离报警、破坏报警、越界设置、越界报警和轨迹查询功能。当佩戴手表人员擅自离开规定的区域、进入特定的场所、强行破坏手环时,系统会自动发送报警信息,实现对非羁押人员的24小时全天候实时动态监管。
实行“云”监管,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积极举措。为有效提升不捕率,降低诉前羁押率、捕后轻刑率,通过利用远程监控,谨慎行使逮捕羁押措施,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实行24小时“云”监管,后台管理人员可以随时随地监控,查询分析运动轨迹,有效破解对采取取保候审非羁押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的监管难题,从而实现诉讼保障目的。
在具体操作中,检察机关会根据法律规定和案件具体情况,向符合罪行较轻,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采取非羁押强制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且不会影响诉讼程序正常进行的犯罪嫌疑人,发放《犯罪嫌疑人使用电子手环告知书》、《使用说明书》,要求其签订《接受电子手环监管承诺书》后,当场为其佩戴电子手环,从而实现非羁押状态下的有效监管。
检察机关只需一台电脑和一个手环就能掌握被监管对象的实时信息,确保监管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下一步,昔阳检察院在办案中将广泛运用该监管模式,用电子手环实现更少的司法投入,创造更加高效、更具公信力的司法环境,将“治案”与“治理”贯穿检察办案始终,充分释放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