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为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有效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沿着法治轨道走深走实,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平遥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宣传活动。
开展法治宣传
组织干警深入农村、社区及菜市场人员聚集地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方式,向群众讲解《反有组织犯罪法》相关知识,提高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了解认识,引导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提升辨别和抵制有组织犯罪的意识和能力,并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及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共同凝聚反有组织犯罪的强大合力。
举办专题讲座
组织刑事检察干警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反有组织犯罪法》条文解读,深刻领会《反有组织犯罪法》精神实质,并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专题集中学习,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卓结合典型案例进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讲,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背景、相关条文、重点亮点进行详细解读,使干警们对《反有组织犯罪法》内涵精髓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为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打击有组织犯罪和办好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了有力指导。
深入企业宣讲
院党组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一行深入平遥县同妙机车有限公司,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讲。以黑恶势力犯罪手段为切入点,结合办理的典型案例,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详细解读,参加宣讲活动的企业管理人员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更新了对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增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治意识。
在今后的工作中,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进一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成果,切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在法治轨道上走深走实,长治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