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6月15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支持起诉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县人大代表、律师、左权县公交公司经理作为听证员代表和特邀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听证会由左权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王英主持。
祁某与刘某原系夫妻关系,婚后生育一女。2019年双方因感情不和解除婚姻关系,女儿由刘某抚养,祁某不承担抚养费用。离婚后,因刘某无暇顾及女儿,女儿一直由祁某负责抚养,抚养中发生的费用均为祁某承担。2022年2月6日,刘某因其他原因强行将女儿带走,不让祁某行使探望权。女儿长期与祁某在一起,生活、学习环境稳定,有利于女儿的生长。学习环境的突然改变已经对女儿的身心造成不利影响,为维护未成年女儿的合法权益,祁某欲向左权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变更抚养权,同时向本院申请支持起诉。
听证会围绕婚生女儿抚养权是否需要变更为焦点展开。祁某充分表达了申诉意见,承办检察官阐明了案件事实,听证人员就相关情况进行了询问并进行了充分评议。
“我们认为变更抚养权应遵从保障子女权益最大化原则,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建议检察机关在支持起诉时进一步核实男方的住房及经济情况,对女方的证据进行核实判断其是否有抚养孩子的能力并征询孩子的意愿。”经过评议,听证员同意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决定。
支持起诉+公开听证,是左权检察院扩大公开听证适用范围的积极探索。下一步,该院将围绕“应听尽听”原则,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通过听证,让矛盾争议说得出,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