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上午,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举办“检察官教检察官”教学活动第四讲,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刘晓锐结合刑事检察及驻看守所检察工作实际,以《羁押和办案期限审查》为题,与全院干警共同分享办案工作经验。
看守所超期羁押监督检察,是刑事执行检察和刑事检察关系最为密切的环节。刘晓锐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从羁押和办案期限、对羁押期限管理活动的监督、关于换押问题的原因与监督对策及久押不决四个方面,详细讲授了羁押和办案期限审查相关问题,涵盖了刑事诉讼羁押期限、隐形超期羁押、换押制度、久押不决案件特点等多方面内容。授课紧扣检察工作实务,全程采用PPT课件展示,内容丰富,形式灵活,对刑事检察办案工作实际有很强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开展以来,授课检察官精心准备,用心传授,全院干警积极参与,认真学习,形成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有力促进了队伍专业素养提升。今后,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总结规范,常态化开展“检察官教检察官”教学活动,挑选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与大家分享司法办案实践中的好点子、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检察队伍由“工匠”向“专家”转型,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为平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