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李炳仪)随着暑期的到来,辖区未成年人违法骑乘电动自行车现象有所增加。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道路交通事故,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健康安全,连日来,晋中公安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结合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积极营造良好的暑期道路交通环境。
周密安排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大队结合往年暑期事故发生规律和特点召开专题会议,依托夏季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分析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和风险隐患,要求全体人员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工作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为工作主线,突出工作重点,科学布控警力,全力整治未成年人违法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未成年人出行安全。
强化部门联动,抓好责任落实。大队借助网络的快捷便利,利用网上交通安全宣传片,向学生和家长宣传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禁止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呼吁家长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保管好各自的电动车和钥匙,坚决杜绝和纵容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加大路面管控,消除安全隐患。大队在辖区204岗、新建岗、迎宾岗、北山岗等岗段,重点整治未成年人骑电动自行车、多人共骑一辆电动自行车、追逐嬉闹、随意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打压未成年人交通违法现象多发势头,全力打造平安、有序、快乐的暑期。
加大宣传警示,提高安全意识。一是大队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现场向未成年人宣传驾驶电动自行车的法定年龄,结合辖区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讲解违法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严重后果,要求监护人到现场一同接受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二是充分发挥“五进”宣传活动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农村地区开展未成年人暑期交通安全宣传,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讲解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齐抓共管共同抵制未成年人交通违法,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警部门也提醒各位家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必须年满16周岁;驾驶机动车必须年满18周岁,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驾驶证后方可驾车出行。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和摩托车交通安全隐患多,尤其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将给自身和家庭造成难以预料的后果,希望广大家长切实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责任,切莫纵容孩子的违规行为,确保学生健康、快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