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积极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12月14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郝慧琴带队深入帮扶点东泉镇戈山村,就乡村振兴工作进行调研指导。
郝慧琴一行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成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村委、乡村振兴工作队关于全村基本情况和2022年乡村振兴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困难需求和工作规划,就全镇发展规划以及目前产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与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与会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商量谋划思路举措,提出指导意见。
郝慧琴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全方位做好乡村振兴工作。要深刻认识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夯实粮食安全、发展特色产业、建设宜居环境、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方面不折不扣落实党的各项要求,积极谋划,能动作为,细化措施,全力做好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坚持以增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两委”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主心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力量,团结协作,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助推乡村振兴不断取得新成效。要紧盯问题短板,压实责任,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各项任务。工作队成员思想上要深入基层,工作上要干在基层,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提高工作能力,主动作为,在抓项目、抓治理、抓建设上下功夫,在办实事、办好事、办大事上想办法,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细落实,充分展现检察机关的责任与担当。
座谈会后,郝慧琴一行还实地走访调研了该村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百应健脾王”的生产经营状况,详细了解了其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主要问题。今后,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检察优势,持续加大支持力度,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助力产业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庞瑞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