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三个规定”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必须常抓不懈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上来,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把“三个规定”的各项措施坚决落到实处。
抓教育引领,推进思想认识提高。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支部学习会等多种方式,传达学习“三个规定”有关要求,让全体干警充分认识到“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筑牢思想防线。
抓制度落实,推进习惯自觉养成。要求全体人员在办案中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情况和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情况进行全面如实记录,做到“逢问必录”,不能有遗漏、不能有选择性记录,实现每人每月填报率达100%。
抓督查警示,推进报告常态长效。2022年7月份,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对“三个规定”填报中被记录报告检察人员的专项核查工作,经过系统比对、自查,未发现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有检察人员插手办案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榆次区人民检察院持续开展正风肃纪活动,要求重点业务部门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教育干警从自身做起,守住红线,真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加强内部监督和纪律约束,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检务督察)的监督作用,对插手办案等违反落实“三个规定”的情形进行全面摸排,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规定对有关人员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