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加强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
在对左权县域内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排查时,发现高层住宅小区内普遍存在消防设施毁损或未配备、消防控制室无人值守、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标准进行防火巡查检查、消防档案资料缺失、未组织消防安全演练等突出安全隐患问题。面对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紧迫情形,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及时向左权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对涉案小区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规范整治,并对全县范围内高层住宅小区及其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情况全方位排查,发现同类问题积极履行消防安全检查职责。
检察建议发出后,左权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就检察建议文书中列明的安全隐患问题督促相关涉案主体进行整改。左权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保障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活动为契机,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已累计办案7件,督促整治隐患80余处,并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对全县范围内高层民用建筑开展普查,将同类问题一改到底,真正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助力消防安全,以“我管”促“都管”,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为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