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做好长城文化价值发掘和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弘扬民族精神,近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瑞启带领第三检察部干警,联合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和干警来到明长城—鹤度岭关遗址进行实地调研,共同研究探讨明长城遗址保护工作。
明长城—鹤度岭关遗址在山西省昔阳县和河北省内丘县交界处,建于明嘉靖二十年,1982年公布为河北省文物保护单位。调研组一行对明长城—鹤度岭关遗址进行实地查看,深入了解古长城的保护现状。通过实地调研,对明长城—鹤度岭关遗址的建筑历史、保护措施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长城凝聚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和众志成城、坚韧不屈的爱国情怀,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代表性符号和中华文明的重要象征。下一步,昔阳县人民检察院将与河北省内丘县人民检察院加强协作配合,认真履职尽责,共同提升文物安全保障能力,合力推动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傅红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