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记者 李炳仪)实施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点亮的不仅是残疾学生的求学之灯,也缓解了不少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的学业压力。记者从2023年12月28日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晋中市2023年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已圆满完成。通过摸底和资料初审、复审等环节,最终确定符合条件的资助对象505人,助学资金共计241.9万元。截至2023年7月底,241.9万元助学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实现了“应资助尽资助”的目标。
实施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是2023年市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之一,于2023年2月启动,旨在帮助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确保应该享受助学政策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一个不落一个不少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市残联精准识别资助对象,规范资助流程,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市、县、乡三级审核制度,层层进行助学资料的审核,确保资助对象条件符合。同时,严格落实“申请——审批——公示——发放”流程,由符合资助条件的残疾人大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残联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残联对审批表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无误后上报县级残联;县级残联审批后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报市级残联,市级残联审核确定资助对象。县级残联根据审核确定的资助对象,将资助资金通过社会化发放,直接支付到资助对象个人账户。为切实筑牢审核工作“最后一道关”,市残联及各县(区、市)残联相关工作人员,采取集中审核和交叉审核、重点抽查等方式,对资助对象的申报资料等相关信息逐一进行比对审核。
市残联四级调研员师厚龙表示,扶残助学(大学生)圆梦工程的资助对象包括具有本省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就读于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高等院校、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具有本省户籍、就读于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在校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包括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
不享受此项资助政策的情况包括免交学费的在校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以及参加成人教育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