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解民忧,检察监督暖人心”,1月30日上午,一起民事申诉案件当事人徐某某来到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赠送锦旗,14字锦旗写满了检察为民的真情。徐某某紧紧拉着周东曙检察长的手,激动地说道:“感谢检察院,5年的纷争终于化解了,我们也能踏实过个好年了。”
案情回溯到2019年,徐某某的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故,因赔偿金额差距较大双方未达成和解,徐某某母女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后徐某某等仍然对裁判结果不服,曾多次到相关部门进行信访也未解决。2023年6月,徐某某来到检察机关申请民事检察监督,该案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周东曙包案办理。
检察和解,解的是民忧,暖的是民心。接访前,周东曙检察长详细查阅了相关的案卷材料,全面深入了解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和办理过程,针对申请人的诉求,先后两次接待申请人一家,面对申请人的焦虑和担忧,把法理讲清、把事理讲明、把情理讲透,用老百姓听得懂、能接受、愿意听的方式,“面对面”“心贴心”释法说理,鼓励申请人走出悲痛,要向前看,过好以后的生活。一方面,周东曙检察长对申请人徐某某等人耐心说理,引导申请人对和解金额转向合理要求,以便最终促成和解。另一方面,承办检察官和被申请人段某某多次沟通和解方案,2023年12月,在病榻前,被申请人段某某在和解协议上签字后,由衷地对承办检察官述说着,“感谢检察长亲自给我化解矛盾,压在我心头的石头终于放下了,检察院耐心解答我们的疑惑,我们很满意,检察院是真心实意为我们群众办事的地方啊!”至此,该案正式划上句号,两家人都卸下了背负多年的包袱,恢复了正常生活,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把检察环节矛盾化解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里。
用心用情办“小案”,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检察和解是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的生动实践,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工作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全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检察和解贯穿于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办理全流程,在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上下功夫、出实招,做细做实诉源治理。充分运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等方式,切实解决实质法律问题,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更优检察力量。(李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