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节”更是“廉关”,中秋、国庆“两节”之际,为切实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大力营造廉洁文明、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9月14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召开节前廉政提醒暨安全教育会,对“两节”期间纪律作风进一步明确要求。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郝瑞冬主持,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做好2024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最高检《关于5起检察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及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对全院干警以案为鉴,开展节前集体廉政提醒谈话,对节日期间纪律作风及机关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把节日期间、八小时以外的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发生酒驾、醉驾、违规吃喝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转作风、树新风,切实把好党风廉政关。要强化内部管理,保障机关安全。各部、室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保密和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保密、消防、水电等安全检查,做好车辆封存管理、案卷保密等工作,杜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守好机关安全关。要严守工作纪律,落实值班制度。要严格落实外出报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及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备勤工作,坚决杜绝缺岗、漏岗、脱岗现象,对紧急案件、突发情况等要及时请示汇报、上下联系畅通,切实做到反应迅速、处置妥善,确保节日期间安全稳定。(武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