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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小案不小办 履职暖人心
2023-05-05 10:3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发生在百姓身边因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是常见的一类小案,看似清晰明了的小案件背后却隐藏着不容忽视的大民心。积极促进矛盾化解,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公安部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对办理轻伤害案件做出了更加明确的指引和规范。

在该意见的指引下,近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认定辖区内一起邻里间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犯罪嫌疑人王某、王某某系父子,与被害人申某为对门邻居,因双方入户门距离较近,多年来双方因贴对联积怨已久。2021年2月11日16时许,矛盾升级为肢体冲突,王某、王某某殴打申某头面部,致申某眼部受伤。经鉴定,申某的身体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一级。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以王某、王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期间,二犯罪嫌疑人态度强硬,供述反复,声称自己才是受害者,要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在侦查阶段案件办理一度陷入僵局。

承办检察官通过细致梳理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被害人发现,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认定王某、王某某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但考虑到双方的邻里关系,日后还要同住,如果无法化解矛盾,可能引发更为严重的恶性事件,在按照法律办理案件的同时,也需兼顾到人情。在此基础上,检察官充分履职,首先通过释法说理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必须认识到自身冲动行事、不能如实供述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其次,向犯罪嫌疑人详细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与辩护人沟通,开示证据,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检察官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在充分保障被害人权利的基础上,耐心劝导,引导被害人消除嫌隙。最终,犯罪嫌疑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取得谅解,检律协作共同促成双方和解。

为充分化解矛盾,提升小案办案质效,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实体公正,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就该案召开听证会,邀请侦查人员、社区负责人、双方当事人及辩护人参加。犯罪嫌疑人在听证会上再次向被害人表达了歉意,被害人在谅解对方的同时也表示事情的发生对双方都有负面影响,会吸取教训,邻里一家亲。检察官了解到该小区因户型设计等缺陷,时有居民因贴对联发生摩擦,但老旧小区缺乏有力的物业管理措施,建议社区负责人从社区管理角度提出倡议,规范、引导此类行为,社区负责人表示将组织辖区内楼长研究实际问题,避免该类案件再次发生。

2023年4月26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宣布对王某、王某某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双方当事人感谢检察机关积极作为,化解了两家多年积怨,并赠送榆次区人民检察院一面锦旗,以表谢意。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不断提升办案理念和水平,用心用情办好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小案,力争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温度。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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