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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出台
2021-03-30 08:09:40    来源:晋中日报

构建具有晋中特色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 为建设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2021年3月5日,晋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出台《晋中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是落实国家和省决策部署,指导全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明确提出要构建具有晋中特色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目标任务。方案包括七个方面20条改革举措,涉及教育督导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多个方面,简称“教育督导改革二十条”。

意义重大

指导全市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教育督导是教育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多年来,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在督促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政策、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形成了以教育督导推动和保障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态势,以其全局性、科学性、人民性,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对教育督导发挥保驾护航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按照市领导指示要求,本着“坚持改革创新,创造性学习贯彻;坚持一以贯之,持续不断前进;坚持问题导向,强调务实管用;坚持对标先进,继续走在前列”等基本原则,起草制订了本方案。《实施方案》科学系统设计了构建具有晋中特色的现代教育督导体系的改革路径和办法,是指导全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和行动指南,是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大举措,标志着晋中教育督导制度和体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该方案将为确保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各类责任主体履行教育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晋中教育继续站在前列,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

全方位突破

聚焦七方面20项改革任务

方案对标国家、省要求,全面回答了晋中教育督导“谁来督、督什么、怎么督”根本问题,针对性地围绕教育督导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提出七方面20条针对性改革举措,着力推动教育督导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激励和问责机制、督导队伍管理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在总体思路方面,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为突破口,以补齐短板、助推发展为着力点,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为构建晋中高质量教育体系、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驾护航。

在改革目标方面,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机构健全、职权匹配、制度完备、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晋中特色现代教育督导体系。

完善管理体制

教育督导委新增组织部宣传部等15个成员单位

方案进一步强调了教育督导的职能是: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重在发现、诊断和解决问题,确保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教育重大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强调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设置,在原有10个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设调整了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等15个成员单位;要求设立总督学、副总督学。明确要求强化教育督导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机构设置,创新工作机制,充实教育督导力量,确保负责教育督导的机构独立行使职能。为切实发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作用,方案特别强调,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和年度履职报告制度,形成统一协调、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健全督导体系

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

方案提出要健全保障教育优先发展的督政机制。明确了督政的对象,包括县乡级党委和政府。提出要健全市对县、县对乡党委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年度督导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督导评价工作,主要督导评价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重大教育决策部署情况。

同时,要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督学机制。提出要建立基于国家标准、具有市域特色的各级各类学校督学体系;健全高中以市为主,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教育培训机构以县为主,年度考核与校长任期考核相结合,市县分工合作的学校综合督导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持续推进在学校设立督导室。要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工作。

强化结果运用

激励和问责相结合

强化激励问责,是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也是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核心就是要增强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不同的督导结果,采取不同的激励和问责制度,该通报的通报,该表彰的表彰,该约谈的约谈,该挂钩的挂钩,该问责的问责,该移交的移交。为此,方案提出要完善报告、反馈、整改、复查、激励、约谈、通报、问责8项制度,构建督导结果反馈渠道畅通、整改问题明确、激励形式多样、问责追责有力,环环相扣的结果运用体系,压实县乡两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学校和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责任。

督政结果和整改情况,要作为对县乡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作为“教育书记、教育县长”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作为政策支持、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在建立通报制度方面,强调落实整改不力的一定要曝光,一定要接受公开监督。针对教育督导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推诿扯皮、不作为或没有完成整改落实任务的被督导单位,由教育督导机构将教育督导结果、工作表现和整改情况通报其所在地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部门,建议其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优评先、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方案要求,教育督导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被督导事项建立“回头看”机制,针对上级和本级教育督导机构督导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时进行复查,随时掌握整改情况,防止问题反弹。

配齐配强各级督学

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

督学作为实施教育督导的主要专业力量,方案明确提出,督学是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分为专职督学与兼职督学。配备的基本标准就是“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要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为保障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提出要着重选好建好专兼职督学、评估专家和学校督导联络员“三支队伍”,充分发挥督导队伍的专业性,提升督导评价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对于督学聘任、委任聘用的方式,方案提出了探索从退出领导职务、不到退休年龄的教育干部中聘用督学等办法。(晋中日报 记者毛静)

[编辑: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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