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技能,4月27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邀请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官对全院干警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此次培训分理论和实操两个部分。王曦晨教官通过播放视频和展示实验模型等,展示采用错误灭火方法造成的严重后果,揭示了养成良好灭火习惯的必要性,详细讲解了发生火灾后的自防、自救及逃生技能,总结了“张关理待”的四字口诀。针对机关单位的用电、用气等情况,就电热水壶、电脑、插线板、烟灰缸、食堂用气安全及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防火安全知识作了重点强调。
王思俊教官现场进行消防器材演练,介绍了灭火器的使用要领和适用条件,实地操作了厨房不当灭火的危险后果及如何正确扑火,让广大检察干警对正确防火有了深刻的认识。两位教官的讲解深入浅出,实用性强,极大地提高了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
院党组成员王传海指出,本次培训增强了干警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干警的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了预期效果。他强调,全体干警要提高思想认识,时刻紧绷安全弦,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插座和电器,在日常办公办案中对电器设备做到人离开、电源关,把安全落到实处。工作人员要及时检修电路,对存在用电隐患的部位及时发现处理,防患于未然。(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