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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关掉生鲜灯“美颜” 亮出食品本色
2024-03-15 10:00: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近年来,农贸市场、超市普遍使用“生鲜灯”,通过调整光照颜色美化生鲜食品的色泽和新鲜度,原本颜色暗沉的猪肉,经暖红色灯光照射,瞬间变得光鲜亮丽,容易误导消费者购买到不新鲜的农产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2023年12月1日,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等进行走访调查,发现仍有少数店铺在肉类生鲜区违规使用“生鲜灯”,影响消费者对产品新鲜度的辨识。针对存在的问题,平遥检察院立即与负责监管的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开展违规使用“生鲜灯”专项整治,查处违规行为,严把食品安全关。同时建议其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商户诚信经营意识,坚决杜绝使用“生鲜灯”行为,让生鲜食品关掉“美颜”,亮出本色,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平遥检察院将深入推进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跟踪监督整改效果,开展常态化“回头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买得放心、吃得安心。(张萌萌)

[编辑:李炳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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