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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建设美好水环境
2024-04-07 19:19:29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2023年以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盯水资源生态环境问题,在河湖治理、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能动履职,为建设美好水环境、助推榆次区水资源保护能力提升提供法治保障。

积极落实“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提升河湖治理质效。2023年8月3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彪带队与区水利局、长凝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一同开展防汛关键期河流巡查。在涂河西长凝村河段,王彪对河流治理提质工程、岸线堤坝利用保护等情况进行查看,发现河道范围内有建筑、生活垃圾堆积,不仅容易造成河道污染,还会阻碍行洪畅通,随即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探讨垃圾堆积的成因和解决办法,并从检察履职的角度提出建议。该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在8月29日收到整改材料后,经跟踪调查,涉案河道垃圾已全部清理完毕,河道生态和行洪安全隐患得以消除。“河湖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的有效运行,使检察机关能够第一时间客观全面掌握案件线索,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河湖长,促使职能部门快速、有效整改履职,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河湖问题整治中沟通衔接不畅的难点,提升了河湖治理质效。

大力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守护群众饮水安全。2023年8月15日是首个“全国生态日”。当日,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党总支书记张雷带队与区生态环境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前往东赵乡大沟村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检查。检察干警仔细查阅水源地安全生产日常检查记录、监测日志,询问水源地安全保障措施和日常运行情况,详细了解水源地周围生态环境保护现状,针对发现的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巡查不规范、警示性标识缺失等问题,立案调查2起,磋商1起,制发诉前检察建议1起,促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加装围栏、防护网,树立保护标识,饮用水源地周边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取得了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榆次区人民检察院将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法治之力知水、护水、兴水,为护航全区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生活贡献检察力量。 (李心慰 朱淑敏)


[编辑:李秀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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