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守规经营,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近年来,介休市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依法引导+强化监督+区分对待”组合拳,积极开展巡回检查和检察听证,促使涉案企业认罪认罚、主动退税缴纳罚款,推动企业合规,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主动谋划,为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奠定坚实基础。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汇报涉税案件情况,建议对涉案企业分析研判、区分处理。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相继出台了相关会议纪要和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格区分涉案企业是否恶意骗取国家税款、是否有真实货物交易、是否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是否主动补交税款和认罪认罚等“六个区分”对待,为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企业合规中如何准确把握处理案件宽严尺度,妥善处理洗煤企业涉税案件提供了遵循。2020年以来,该院按照“六个区分”对涉案金额巨大、依法应当严厉打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贩票中间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7人。今年3月,该院经综合研判并层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后,决定对自愿认罪认罚、已经退缴涉案税款、主动申请的3家企业开展涉案企业合规。
“三个引导”,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介休市人民检察院通过“三个引导”,努力提升案件质效。一是及时指派专人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按照“六个区分”的要求进行侦查。二是入企开展专题讲座,让涉案企业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引导涉案企业自愿认罪认罚,主动补交税款,争取企业合规改革。三是邀请专家对涉案企业负责人及第三方监督机制人才库专业人员,进行同堂培训,引导专业人员树立社会责任心和历史使命感,把牢法律底线,履职尽责。
“三项监督”,推动企业合规取得实效。一是双向审查规范适用。该院对涉案企业开展企业合规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审核的同时,严格审查第三方监督机制人才库成员和第三方组织成员的适职性。二是强化监督落实责任。承办检察官联合管委会成员通过不定时、不定期对涉案企业实地检查和查看第三方组织履职台账等方式,监督企业合规。巡回检查发现,某公司在合规考察期内,未能按照第三方组织要求提供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并一直未能复工复产,遂作出延长考察期一个月的决定。三是公开听证接受社会监督。今年6月,该院决定对评估合格的2家企业拟作相对不起诉进行公开听证,法学专家、税务专家、律师、企业家代表等参加听证,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2家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作不起诉的意见。
宽严相济,严防“虚假整改”“纸面合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是涉案企业的无条件“免罚金牌”,合规计划不能仅停留在纸面上,还要严格落实到企业管理中。今年6月,管委会对延长考察期的某公司再次组织评估,第三方组织出具了“无法对涉案企业合规计划中监测、举报、调查、处理机制及合规绩效评价机制的正常运行进行评估、企业合规改革的实效无法审查、评估”的报告,结合巡回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长期无生产经营活动记录,且欠税仍未补缴。对于此类“虚假整改”的企业,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能动履职,探索侦查阶段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涉案企业合规的目的是为企业创造价值,通过合规整改修正自身行为,保持经营和生存的能力。探索涉案企业合规前移至侦查环节,合规考察期限将大为增加,合规建设会更加扎实有效,更有利于实现打击犯罪与社会治理并重。今年9月,介休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对尚未进入检察环节的涉税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全面了解涉案企业经营运行状况、涉税票据对应财务资料、涉案企业补缴税款情况及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等情况,引导公安机关在定罪量刑的关键证据上继续侦查取证。对案件基本事实已查清、补缴全部税款、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7起案件,入企开展实地调研,告知其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建设的政策要求及基本条件,说明开展涉案企业合规的目的,对需提供的工商、财务及社会贡献情况等信息进行详细解读,并告知其在侦查阶段可以自愿申请开展涉案企业合规。
介休市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走深走实,努力实现“办理一起案件、扶助一批企业、规范一个行业”,践行检察担当,促进诉源治理,实现长治长效,为介休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胡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