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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关爱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助力精准扶贫
2020-09-15 10:11:28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赵冰)近日,在和顺县青城镇王汴村,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干警与和顺县人民检察院、和顺县民政局工作人员一同来到贫困户(已脱贫)小荷(化名)家中,为其带来小荷已正式纳入和顺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范围的好消息。

“每个月可以领到多少生活补助?”“加起来一共是1000元,一直到孩子满18周岁。”

“18周岁后孩子上大学呢?”“如果孩子正常上学,大学期间还可以继续领,大学毕业后国家一次性再给孩子6个月的生活补助。”

晋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亚墨还代表晋中市检察院为小荷送来了开学所需的学习用品,并告诉小荷不需要再为生活发愁,可以安心学习了。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小荷的父亲因病早逝,母亲下落不明、多年失联,小荷一直跟随70多岁的姑姑一同生活。随着姑姑年龄越来越大,小荷的学习、生活成为姑姑和小荷最为担忧的事情。

民政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下发后,晋中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亚墨因扶贫工作长期对小荷的情况非常了解并且持续关注,加之从事未检工作特殊的职业敏锐性,认为其符合“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标准。随即安排和顺县检察院未检部门与和顺县民政局对接,在确认小荷尚未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畴后,积极帮助小荷收集、准备相关报送材料。和顺县检察院认真落实对接,并针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和顺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民政部门做好全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摸排落实工作。

近日,经过严格的审核、确认,小荷已正式被纳入和顺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畴,其学习、生活有了基本保障。晋中市检察院未检检察官积极践行“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工作理念,倾力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让司法救助“助”在关键点,让精准扶贫“扶”到心坎上,与相关部门合力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撑起一片晴朗的天空。

[编辑: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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