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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写好写实“党建+司法为民”文章
2022-06-14 09:31:51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通讯员 高鸿娟)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平遥县人民检察院刑事业务部门紧紧围绕“党建引领”这一指挥棒,坚持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能动履职,多措并举,在办案过程中持续加大追赃挽损力度,着力破解追赃挽损难题,全力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写好写实“党建+司法为民”文章。2021年以来,办理追赃挽损案件69件,挽回经济损失人民币1059.404万元,其中侵犯财产犯罪、经济领域犯罪追赃挽损38件,挽回经济损失216.015万元,同比增长103%。

司法为民 践行司法办案与追赃挽损并重新理念

贯彻最高检“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工作始终”的要求,多次召开党组专门会议、业务分析会研究部署追赃挽损工作,各部门、各员额检察官坚持把从政治上看贯彻落实到办案实践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将严惩犯罪和追赃挽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相结合,依法用足用好法律手段追赃挽损、定纷止争,最大限度挽回国家、集体和被害人损失。2021年以来,平遥县人民检察院自行查扣涉案款物人民币183.762万元。

搭建平台 构建多方合力追赃挽损工作新模式

办案中,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厘清犯罪嫌疑人的财产状况,及时引导公安机关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主动加强与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辩护人、值班律师的沟通交流,做好释法说理及法治教育工作,敦促犯罪嫌疑人认罪悔罪,促成多方共同参与挽损退赔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释法说理 认罪认罚从宽和追赃挽损有机结合

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并将退赃情况作为追究刑事责任和提出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对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调查,主动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的,依法作出不批准、不起诉、建议缓刑等从宽处理。2021年以来,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赔397.230万元。

诉源治理 精准普法宣传防患于未然

坚持把普法宣传工作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抓前端、治未病”,突出源头治理,通过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人流量密集的广场、小区等开展防范盗抢骗法治宣传,尤其针对电信网络诈骗、涉老年人诈骗等重点宣讲,实时普法、精准普法,提高群众防骗识骗意识和能力,将隐患扼杀在“摇篮”中。2021年以来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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