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精雕细琢优质法治产品 携手同心讲好检察故事_黄河新闻网
 您所在的位置: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  晋中>法制民生>
平遥县人民检察院:精雕细琢优质法治产品 携手同心讲好检察故事
2023-03-20 09:45:00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检察信息宣传工作是检察工作的喉舌,是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必备法宝。2022年,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以“质量建设年”为载体,回答新时代法律监督之问、人民之问、媒体融合之问,以“三个三”统筹推进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与检察宣传工作,以高质量检察宣传及时反映检察工作现代化蹄疾步稳工作动态,检察信息宣传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依托“三个平台” 用心用情培养检察工作“代言人”

院党组高度重视,把信息宣传调研工作抓在手上,与检察业务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党组书记、检察长亲自参加信息宣传工作推进会,将讲政治、抓业务与强宣传深度融合。以培养队伍为抓手,聚焦信息宣传人才培养,坚持以政治理论学习、法学理论研究为重点,强化阵地建设,积极搭建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站、院史陈列室、图书阅览室三个平台,提升检察干警以“敬业”稳“服务”的能力和格局,形成以工作促宣传、以宣传促工作的良性循环。

建立“三项机制” 精益求精搭建部门协作“极致桥”

一是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成立信息宣传调研工作小组,鼓励有专长、有经验、善钻研的干警发挥特长,培养能办案、会协作、善宣传的新时代检察干警,构建“人人都是信息员”,全院“一盘棋”大调研大宣传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制定《平遥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宣传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分解任务,量化管理,把信息宣传工作与干警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对信息宣传成效突出的干警,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等方面予以倾斜,让金子发光,让默默耕耘者有收获、有劲头、有甜头,实现从“要我宣传”向“我要宣传”转变,营造信息宣传工作良好氛围。三是完善信息宣传审核机制。完善落实信息宣传“三审三校”机制,报送稿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宣传部门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舆情关,确保内容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精雕细琢优质法治宣传产品。

坚守“三个战场” 凝心铸魂打造检察工作“同心圆”

一是牢牢把握信息上报主战场。认真学习上级检察院关于信息宣传工作要求,及时掌握信息宣传工作重点,立足职能发挥挖掘工作亮点,不折不扣落实上级检察院信息上报任务,及时反映检察工作一线动态。2022年度,该院信息工作上报数、采纳数位居全市前列,最高检采用3条,考核稳居全市第一方阵。二是牢牢把握传统媒体主战场。坚持深化媒介融合,加强对《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发稿特点规律的分析研究,找准新闻需求,精准提供素材,提升媒体用稿率。2022年,《检察日报》、《山西法治报》《检察周刊》等纸媒累计刊发该院动态82篇,其中《检察日报》26篇,取得了突破性飞跃。三是牢牢把握“两微一端”新媒体主战场。深刻认识新媒体时代对检察宣传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强化“两微一端”新媒体建设,充分发挥新媒体时效性、全面性、可读性优势。2022年,平遥检察微信公众号发布动态842条,微博发布263条,上级检察院采纳41条。创作的微电影《温柔的陷阱》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打击非法集资”“整治养老诈骗”微视频、微动漫优秀作品。该院办理的某房产公司欠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被最高检门户网站刊登,最高检微信公众号《今晚九点半》栏目对该院办理的4件案件进行专题报道。

今后,该院将继续秉持“本在检察工作、要在检察文化、效在新闻宣传”理念,围绕检察履职维护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生动实践,聚焦检察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焦点、品牌建设亮点,创新思维、丰富形式,求极致、提质效,精雕细琢优质法治宣传产品,携手同心讲好新时代检察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检察故事。

[编辑:李秀青]

手机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jz.sx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