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地落细,以能动检察助力推进灵石经济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推动全县快速实现高质量发展有新作为、城乡建设有新提升、民生改善有新突破、社会治理有新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灵石,近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共四个方面16条,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扛起服务保障经济稳进提质重大政治任务,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公共安全,宽严相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持以诉源治理促进社会治理;聚焦监督主业,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构建“亲清”政商环境,依法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促进构建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着力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升办案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增进民生福祉,全力推动绿色发展,切实加强民生检察工作,持续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有效维护生产和生活安全;深化能动履职,着力护航创新发展,能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以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质效。
下一步,灵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用足用好检察建议,把《实施办法》落实落细落深,以能动履职更好为民解忧,务实推动灵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助力灵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吴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