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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采取“硬核”措施确保贫困人口增收
编辑:张书锦    2020-03-26 08:39:02    来源:晋中日报

牵住增收“牛鼻子” 开启脱贫“加速度”

今年以来,为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面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特殊情况,不等不缓,积极作为,以决战决胜的担当、敢于拼搏的韧劲,牵住确保贫困人口脱贫增收这个“牛鼻子”,多措并举做好今年脱贫完胜工作。

——拓岗就业保增收。市人社局积极开展线上招聘服务,与市扶贫办、驻村扶贫工作队建立贫困劳动力就业协作机制,实现就业岗位供需精准对接。目前,已在线发布800家企业的2.6万个用工信息,定向增加政府公益性岗位4867个。与此同时,用好农民工“点对点”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对滞留贫困劳动力多的左权、榆社等县针对性组织劳务输出。对组织外出务工且符合规定的,将县内、省内和省外职业介绍补贴标准分别提高200元、300元和200元。对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小微企业,补助标准由每人1000元提高到每人1500元。通过包车输送服务,目前已跨省输送300多名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同时跟进技能培训,对有技能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实行职业技能培训全覆盖。

——帮扶产业保增收。市县两级财政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专项扶贫资金只增不减,确保超过7.5亿元。在巩固贫困县脱贫成果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倾斜支持非贫困县1.2亿元。

加大信贷支持。对扶贫企业、扶贫车间、扶贫项目等办理扶贫周转金延期,对社会保险费实行减征、缓缴。为有贷款需求的贫困户及时发放小额扶贫贷款,不能按期还款的,可延期6个月。确实无能力偿还的,启用风险补偿金偿还。加大项目帮扶力度,市县两级涉农部门领导实行“一对一”包联责任制,解决生产物资供应难、产品市场销售难等问题,力争3月底前全面复工复产。

如寿阳县在疫情防控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的第三天,3月6日就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把脱贫工作落实到包联机制上、抓到项目建设的规划建设上,真正做到一户一策,精准到位。灵石县鼓励支持贫困户利用自身有利资源,发展小庭院、小养殖、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五小”产业增收脱贫。全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通过“五小”产业达到脱贫增收的贫困户,发展不低于100户,按照规模给予3000元到5000元奖补。

驻村工作队紧紧结合村里发展实际,谋划产业发展,申报产业项目,敲响“开工锣、产业鼓”。市畜牧局驻榆社县西坡村工作队积极争取到太谷保森公司与村民合作,采取“企业+农户”经营模式,努力为村民增加收入。市农机局驻下赤峪村工作队积极利用部门优势,抽调技术骨干成立农机春耕备耕技术指导和服务组,为下赤峪村农机合作社、农机手提供农机选型、农机政策和农机新技术、农机具维修保养等专业知识和专业问题的咨询指导,并对全村适宜耕地进行免费旋耕作业,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有序开展。

为确保疫情防控与春耕备耕“齐步走”,各个驻村工作队还积极与当地农业农村局对接,协调保障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供应,为农户发放科技“三下乡”明白卡、农业病虫害防治等宣传资料,提供最新的农业生产信息,有力地推进春耕备耕工作。

——助销产品保增收。全市各级各部门紧盯贫困村的滞销农产品,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食堂和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型超市、驻村帮扶单位等,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产品。

为帮助社城镇花卉企业解决销售难题,榆社县委办、政府办联合发出倡议书,倡议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帮助销售花卉,通过朋友圈、微信群的爱心销售,榆社县100个单位职工共帮企业销售花卉9500余盆,销售收入达到15万元,帮扶工作队帮助农户销售笨鸡蛋1000余公斤。左权县针对高粱销售难的问题,与汾阳县有关企业积极沟通,签订了种植收购合约。利用左权兴农扶贫、公用品牌专营店、农产品电商换购中心、各企业自营电商等平台扩大网上销售力度,积极建立小微企业培育库,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主要涉及麻田顺康、龙鑫等5个供应商的核桃仁、小米等8个产品,价值约18.6万元。疫情防控期间,昔阳县积极协调蔬菜等农产品产销平衡,目前全县正常生产的大棚有60个、62.5亩,日产西葫芦、黄瓜0.55万公斤,均实现了日产日销。平遥县供销社电子商务营销以及各个龙头企业、合作社,通过自身营销渠道实现农产品、畜产品与市场需求方的精准对接。太谷帮助瓜果蔬菜协会销售蔬菜7.5万公斤,价值30万元。

——盘活资源保增收。大力推行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五地一产”改革,按照核准、确权、规范、入市、分配五个环节,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广。按照“占补平衡”的政策置换建设用地,激活土地流转和生产托管机制。对“四荒地”购而不治的,对坍塌2年以上、无户主、城镇化进程易地搬迁享受过政策的,村集体收回后进行市场化运营。通过改革,吸收社会资本上山下乡,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大力盘活集体资源资产,让贫困人口在改革中获得更多红利。据测算,仅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四类,每年村集体可增加收益近5亿元,平均每个村集体年均可增收近20万元,尤其是在山区、丘陵区贫困村效益更为明显。(记者 李喜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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