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委关于保护国有财产和维护国有建设用地管理秩序的决策部署,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通知》要求,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晋中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了《“保障国有土地出让权益 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保护国有财产安全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实施开展。
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认识保护国有财产和土地安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针对国有财产与国有土地出让领域违规违法行为实施精准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加大预防、保护、治理力度,推动系统治理和溯源治理,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推动晋中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
检察机关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保护“公益”始终是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衡量标准和最终目标,晋中市检察机关将时刻牢记这个“初心”,聚焦关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保障国家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美丽晋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