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持续推动全社会弘扬正气、树立新风,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山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晋中市纪委监委、晋中市委宣传部、平遥县委县政府定于2020年9月25日-10月30日在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平遥电影宫,举办第二届“清风正气”原创微电影展,现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
一、作品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内容健康,立意新颖,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2.作品要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要突出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今年特别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主题优秀微电影作品。
3.所有参展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团体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可能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摄制选送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4.参赛作品须为数字视频作品,同一部作品的视频格式分别制成MOV(H264)格式和FLV格式(flv格式),视频大小不要超过300兆,像素比例为高清(1920×1080)以上。
5.影片时长不少于5分钟、不超过15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制作精良,对白语言不限,设置中文字幕。
6.选送参赛作品需签订《授权确认书》,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编辑、使用、公开播放等权利。
二、报送方式及征集时间
1.参赛者须提供纸质呈报表、授权确认书。
2.参赛作品以U盘、DVD数据光盘方式报送,附视频作品、剧本文稿各2份。
3.参赛作品邮寄地址: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纪委监委(平遥县曙光路13号)
联系方式:宋毅浩15934405720 0354-5624930
电子邮箱:pyqfzqwdyz@163.com
征集作品报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8月31日止。
三、奖项设置
从参展作品中初评出入围作品40部,在入围作品中评选优秀作品奖10部,优秀作品提名奖10部。同时,在20部获奖作品中评选出“最佳影片奖”1部、“最佳导演奖”1部、“最佳编剧奖”1部、“最佳表演奖”1部。获奖作品均颁发奖品和证书。另外,根据作品征集的数量和质量,评选出优秀组织奖5个。
四、作品展示
1.获奖作品将在中国(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平遥电影宫进行展映,并在展映期间邀请获奖影片主创人员进行作品研讨,分享创作心得。
2.获奖作品在纪委监委官方网站、新闻网站等媒体进行展映,扩大受众面和影响力,让作品发挥更大社会价值。同时,推荐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省纪委监委相关展示活动。
3.组委会将集纳多部抗疫主题优秀微电影作品,组成一部100分钟剧情长片,申请获取公映许可证,以院线电影方式发行呈现。
五、参展须知
1.参展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的各项规则。
2.组委会将入选作品用于非商业用途(包括用于户外、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等)宣传,并不再另外支付费用。
3.本次活动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4.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山西省纪委监委宣传部
山西省电视艺术家协会
晋中市纪委监委
晋中市委宣传部
平遥县委县政府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