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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四届获评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
2020-08-04 10:19:25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王建芳)近日,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山西省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典型的决定》,授予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为山西省文明单位标兵,这是该院连续四届获评省文明单位标兵殊荣。

近年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奖牌拿到手, 创建不松手”理念,在省、市文明办的正确指导下,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将理想信念具体化、法治建设规范化、诚信建设日常化,凝魂聚气,务实争先,让晋检“正能量”凝聚、新风尚引领。特别是2018年以来,该院南世勤检察长带领广大干警,立足新起点,凝聚正能量,接力“全国文明单位”荣光,科学抓班子、精细带队伍、激情干事业,用无私奉献和无限忠诚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智慧和勤劳让“全国文明单位”的金字牌匾熠熠生辉。

带队伍 加速度

为使创建工作更加规范,创建领导小组每半月研究一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开会研究一次创建工作情况进展。市院文明办从健全工作机制、讲究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规范文档资料等方面抓实抓好出成效。研究制定了晋中市检察院《检察干警制度手册》《晋中市检察机关行为规范准则》《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工作规划》等。紧紧抓住党建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结合点,以党建带创建,坚持“支部建在部上,党小组设在办案组”的原则,打造了一支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铁军”。班子建设更加有力,读书活动书蔚然成风,业务素质培训不间断。邀请山西大学法学院何建华教授开展《宪法》修正案、《监察法》专题辅导,聘请党史、医疗、消防等方面的专家讲授相关知识,使干警能够用开放的视野工作学习生活。

树品牌 聚能量

一是选树模范弘扬正气。开展“传优秀家训、树良好作风”主题活动,评出“身边榜样”敬业奉献、乐于助人、见义勇为等12名干警,“十佳文明家庭”10户、“文明流动红旗”等评选活动,使创建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检查、有总结,有表彰,保证文明创建扎实有效开展。二是爱国主义教育浓墨重彩。举办了宪法知识竞赛、《我和我的祖国》快手视频、“对标一流学榜样”先进事迹报告会,先后赴河南兰考——焦裕禄学院、重庆红色教育基地、平遥监察文化博物馆、山西农谷等地参观学习。三是举办“道德讲堂”。邀请北京师范大学李海峰教授授课《孔子与智慧人生》《道德经与美好生活》,组织观看《太行奶娘》《建国大业》等爱国影片,陶冶干部情操。精心打造“志愿者法律服务团”“学雷锋志愿服务团”“检察官道德讲堂”等有影响力的文化品牌。领导干部及业务骨干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讲授法治课。四是打造“检察文化走廊”。五是开展公益帮扶。认真组织“志愿献血”“关爱英雄”“博爱一日捐”活动,被晋中市直工委、市文明办、市红十字会授予“博爱功勋金奖”。携手爱心企业深入张庆乡敬老院开展爱心慰问,向榆次什贴镇李坊小学5户贫困儿童助学。

为民生 众点赞

加大扶贫力度,为定点扶贫村争取、投入扶贫资金1200余万元,赢得了驻村群众广泛赞誉。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了《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万名干部入企进村活动方案》《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意见》等,出台便民服务企业12条意见措施,解决民生困难150余件。研究出台《检察长巡访工作制度》,建立了“五长巡访”工作机制。

精神文明建设 结出累累硕果

该院先后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先进集体”、“第九届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状”、“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山西省模范单位”、“省检察机关女公诉人职业能力竞赛团体第三名”、“山西省机关党建组织创新奖”等荣誉。2017年11月,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先后涌现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吴卫江同志、“全国五一巾帼标兵”白永兰同志、“全国检务保障工作先进个人”杨静同志等一批先进人物,40个集体和60名个人受到上级记功和表彰。

[编辑:段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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