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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政府召开《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
2020-08-28 16:20:37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8月27日下午,晋中市政府召开《晋中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周建出席。《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上,周建介绍了制定《办法》的必要性,《办法》的指导思想和法律依据以及主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晋中市电动自行车数量快速增长,其中大部分车辆在设计时速、整车质量、安全性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同时,电动自行车抢行、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也屡禁不止。据统计,2017年以来,电动自行车事故年平均增长率达123.3%,死亡率为18.5%,已经成为影响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的重要因素之一,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关切。《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要求的具体实践,也是回应广大群众和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

《办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众人身安全的高度出发,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文明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发布会现场,媒体记者们就《办法》实施以后,电动自行车停放的规定、市民将如何选择和购买电动自行车、如何做好群众登记注册备案、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物业服务企业承担哪些管理职责、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方面的治理措施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提问,市司法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一一进行了解答。

[编辑:梁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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