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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权县人民检察院“三个转变” 提升公开听证质效
2021-09-02 16:48:48    来源:黄河新闻网晋中频道

黄河新闻网晋中讯 今年以来,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检察听证作为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推动矛盾化解的重点工作来推进,着力实现“三个转变”,共开展检察听证11件次,听证案件涵盖羁押必要性审查、拟不起诉、支持起诉、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类型,涉及刑事检察、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各领域,较好地体现了司法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更新办案理念 由“要我听证”向“我要听证”转变

改变过去仅仅把检察听证制度作为一项检察工作来做的认识,从根本上铸“心”,充分认识到检察听证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平公正的新期待,事关检察履职方式的创新发展。

一是思想引领促行动。该院将公开听证纳入本年度检委会、领导干部上讲台的重点学习内容进行规划,组织干警深入学习《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推进方案》,及时传达上级检察院推进公开听证工作的精神,引导全院干警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而促进各业务条线搭建好检察听证这一公开释法说理平台,切实从一般办案程序的“自办自说”转变为公开听证的“公开听说”。二是领导带头做表率。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院领导以上率下,带头示范,强力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宁利峰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案件,主持一起拟不起诉案件听证会,充分发挥在审查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截至目前,组织开展的11件次听证会,均由院领导主持召开,实现了该院领导主持检察听证常态化,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的担当和作为。

落实办案机制 由“能听才听”向“应听尽听”转变

着力改变过去听证案件类型单一、常态化机制尚未形成的状况,落实好“应听证、尽听证”工作原则。

一是拓宽听证案件类型。深入贯彻执行《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全省检察机关检察听证工作推进方案》,对拟不起诉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等做到“应听尽听”,扩大检察听证案件范围,对“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需要当面听取当事人和其他相关人员意见的”案件广泛开展检察听证。如,2021年以来,该院针对相对不起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4件次,针对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开展检察听证4件次,针对民事检察支持起诉案件开展检察听证2件次,针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开展检察听证1件次。二是 “第三方”深度参与。制定《左权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任方案》,从县人大、政协、妇联等10余家单位选任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特定领域专家、人民调解员40人组成的听证员队伍,发挥听证员专业优势,加强良性沟通,保障听证会质效,避免走过场。在牛某某故意伤害相对不起诉案公开听证中,该院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值班律师参加,从不同角度逐一发表听证意见,营造平等包容的氛围,以“听得到,看得见”的方式消弭了案件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社会公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疑虑。2021年以来,先后有7名人大代表、8名政协委员、7名律师代表及其他社会工作者等受邀以听证员的身份参加了检察听证。

加强协调配合 由“各自为战”向“协同发力”转变

着力改变以往由业务部门各自组织检察听证的单一工作模式,建立“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工作机制。

一是听证程序体现“1+N”。根据《听证工作规定》,第二检察部加强对案件听证工作的综合指导,对检察听证的案件范围、参加人员、听证准备、举行听证、听证结果运用等提出明确具体规定,为各业务部门开展听证提供基本指引,在基本指引下,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特点个别调整听证程序,切实增强常态化听证的可操作性。二是听证效果体现“1+1>2”。将为民服务的理念贯穿公开听证工作始终,促进案件事实厘清,相关职责明确,沟通交流顺畅。如在一起关于解决住宅小区电动车违规充电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上,该院及时联系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职能部门参加,既明确了整改责任主体和监督对象,又提高了行政机关对检察公益诉讼监督的接受度,有力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下一步,该院将全力发挥公开听证的制度优势,深刻把握检察听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推动检察听证“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体会到司法透明度。

[编辑:艺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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